懷疑妻子出軌 內蒙男毆妻再性侵 辯稱「婚內不算強姦」

內蒙古自治區一起備受關注的「婚內強姦案」,8日在額爾古納市人民法院進行一審第二次開庭。被告劉某被控於與妻子王某分居、正處離婚冷靜期期間,涉嫌毆打對方並違反其意願發生性關係,檢方依強姦、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庭訊中,男方家屬提出「婚內性行為不應認定強姦」等辯護主張,使這起案件從家庭糾紛進一步延伸至夫妻性自主權的法律界線。
據檢方起訴書,劉某與妻子王某感情失和,2025年2月27日申請協議離婚,之後進入離婚冷靜期,雙方分居。3月間,劉某因懷疑妻子與他人有不正當關係,在王某住處放置錄音設備竊聽。
起訴內容指出,2025年3月21日上午,劉某聽到錄音後前往王某住處,雙方發生爭執,劉某涉嫌毆打王某,並踢其腰部,造成腰椎左側橫突三處骨折。檢方另指控,劉某在施暴後違反王某意願,強行與她發生性關係,並以手機拍攝兩段影片。
王某當天下午先以遭到毆打為由報警,隔日晚間再度報警,指稱自己遭受家暴及強姦。劉某於2025年3月23日遭刑事拘留,同年5月偵查結束後,案件以涉嫌故意傷害罪、強姦罪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案件去年8月12日首次開庭,至今尚未宣判。
這次二度開庭前,男方家屬的辯護立場再度引發關注。劉某姊姊以辯護人身分出庭,堅持弟弟無罪,認為夫妻仍具有婚姻關係,因此婚內性行為不能被認定為強姦;家屬也指出,相關錄音中沒有出現王某明確拒絕或遭受脅迫的聲音,認為強姦罪證據不足。
此外,家屬還提出同事聯名信,強調劉某平時為人老實、沒有暴力傾向,並質疑王某可能因婚外情遭揭發而提出報復性控告。
這樣的辯護說法在網上引發強烈爭論。支持追究刑責的網友認為,婚姻並不能成為性暴力的「免死金牌」,結婚證書更不代表永久取得配偶身體的支配權,尤其本案涉及毆打致骨折、強行發生性關係及拍攝影片等情節,網友認為不能單純以「夫妻」兩個字概括。
但另一方面,有人仍認為夫妻間的性行為屬於婚姻關係的一部分,質疑「婚內強姦」的法律適用,也有人認為,若女方確實存在婚外情,男方受到刺激後的行為應另行評價。
從「夫妻之間能不能成立強姦罪」,到「沉默究竟是不是同意」,這起案件已超出單純婚姻糾紛範疇,也讓中國社會再次討論婚姻中的性自主權。案件最終結果,也將成為外界觀察婚內性暴力司法認定的重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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