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見義勇為?山東男當街毆打女兒 路人出手傷人被拘200天

山東聊城男子劉某,因路過見朱某當街踢打未成年女兒上前制止,過程中兩次將朱某絆摔在地致其輕傷二級,劉某因而遭刑事拘留並被依故意傷害罪判決免刑;劉某不服,堅稱自己是見義勇為上訴,經聊城中院裁定發回重審後,該案18日重新開庭。
開庭約一小時後,因劉某辯護律師殷清利提出朱某幹部身分疑慮,及申請被害人本人出庭等異議,法院宣布休庭延期審理。
中國新聞周刊報導,2024年5月26日深夜,監視器畫面顯示,朱某抵達現場後,當即連續踢踹因考試失利外出的女兒,其中一腳甚至踹中頭部。劉某與同伴路過上前質問,朱某隨即轉身與劉某同伴爆發言語衝突,朱某證詞稱,當時曾嗆「不要多管閒事,這是我家裡的事」。隨後,劉某將朱某絆摔在地致其三根肋骨骨折。劉某2025年3月遭逮捕,被羈押長達200多天,朱某更主張10萬元經濟賠償,並要求從重處罰。
2025年11月,東昌府區法院原審認為,朱某當時已停止打人,不符合正當防衛條件,劉某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但考量劉某最初制止打人係弘揚正氣,犯罪情節輕微,判處免予刑事處罰並賠償1564元。劉某不服上訴後,聊城中院於今年5月以事實不清裁定發回重審。
此外,警方先前僅對朱某給予告誡,律師殷清利已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告誡並對朱某進行治安處罰,該案現已立案。
面對重審,劉某表示,經歷長時間訴訟及一審判決後,他原本經營的檯球廳已關門停業,生活陷入困境,但並不後悔當初出手制止。
朱某妻子紀某表示無法過多說明,並痛批「對方就是個無賴,本案的事實是清清楚楚的」。紀某先前曾表示,事發當晚曾向劉某二人擺手示意是家務事,但對方仍走上前。
此案在網路上引發熱議,網友紛紛留言表示「父親當街暴打女兒不算違法,路人見義勇為反而要坐牢」、「如果連制止家暴都要被判刑,以後誰還敢伸出援手」、「希望法院重審能給見義勇為者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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