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占逾6億元 前少林寺方丈釋永信遭重判24年

前少林寺住持釋永信5月29日遭大陸法院一審重判24年,他服判不上訴。(中新社)
前少林寺住持釋永信5月29日遭大陸法院一審重判24年,他服判不上訴。(中新社)

少林寺方丈釋永信(已註銷戒牒回復一般平民身分,劉應成)去年落馬後,大陸法院今日以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等數罪並罰,判決有期徒刑24年。

據央視新聞,2026年5月29日,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被告人劉應成(原法名釋永信)犯職務侵占罪、挪用資金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行賄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24年,並處罰金人民幣350萬元(約合台幣1,620萬元)。

報導指出,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劉應成利用擔任少林寺住持、少林慈善福利基金會會長等職務上的便利,2003年至2025年,單獨或者夥同他人非法侵占單位財物人民幣1.31億餘元(約合台幣6億元);2012年至2022年,挪用單位資金人民幣1.51億餘元歸個人使用,超過三個月未還;2006年7月以來,為他人在承建少林寺工程項目及相關經營活動中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63萬餘元。1995年至2022年,劉應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67萬餘元。

消息並未披露他所行賄的「國家工作人員」是哪一些官員。

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劉應成職務侵占、挪用資金、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均「數額特別巨大,行賄情節特別嚴重,犯罪行為持續時間長,危害後果嚴重,社會影響惡劣,依法應予從嚴懲處」。宣判後,被告人劉應成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釋永信生於1965年, 1981年到少林寺;1987年接任少林寺管委會主任,1999年升任方丈。1998年7月當選為河南省佛教協會會長。2002年9月當選為大陸中國佛教協會副會長。在他任內,少林寺發展迅速,但也遭質疑過度商業化。

2025年2月釋永信率團訪問梵蒂岡並與天主教教宗方濟各的書房會晤後,返回大陸即傳出被限制出境。同年7月27日少林寺管理處發布情況通報:少林寺住持釋永信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寺院資產;嚴重違反佛教戒律,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目前正在接受多部門聯合調查,翌日中國佛教協會發布公告,「同意對釋永信的戒牒予以註銷」。

少林寺 釋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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