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電影緝毒隊長原型劉躍進 受賄5億元被判死緩

劉躍進(中)受審。(取材自紅星新聞/最高人民法院)
劉躍進(中)受審。(取材自紅星新聞/最高人民法院)

曾任中國公安部禁毒局長、反恐專員,辦案經歷曾被拍成電影「湄公河行動」的前全國政協委員劉躍進,被查出任官28年來共受賄人民幣1.21億餘元(約新台幣5億元),今天被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

「死緩」是死刑緩期執行的簡稱,是中國特有的刑罰執行制度。與一般緩刑不同,死緩的緩刑期內,犯人仍需收押監禁。期間,受刑人如果沒有故意犯罪,即減為無期徒刑;如果確有重大立功表現,則可減為有期徒刑;如果確實另有故意犯罪,經查證屬實,並由最高人民法院另行覆核,才執行死刑。

界面新聞報導,劉躍進除被判處上述刑罰外,法院並將對劉躍進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追繳,並上繳中國國庫。

根據報導,負責審理的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出,1992至2020年,劉躍進利用擔任天津市公安局塘沽分局副局長,公安部禁毒局長、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員會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融資借款等方面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1.21億餘元。

法院認為,劉躍進的行為構成受賄罪,且受賄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但鑑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劉躍進1959年生,湖南寧遠人,知青出身,曾任廣西人民廣播電台記者、編輯,1979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現西南政法大學)刑偵專業(學系);畢業後進入天津市公安局任職,從基層逐步升至公安局刑偵處長、副局長等職。

2001年,劉躍進調往中國公安部,歷任辦公廳主任,前武警學院副院長、禁毒局副局長、局長、部長助理、國家禁毒委副主任兼辦公室主任等職,2015年12月任公安部首任反恐專員(副部長級),2020年離任;並在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間出任全國政協委員;2024年3月18日遭中共中紀委宣布調查,同年9月11日被開除中共黨籍,並被移送法辦。

劉躍進較為外界所知的事蹟,是在公安部任職期間擔任「湄公河105案」專案組組長,並逮捕橫行中國、緬甸、寮國、泰國交界地帶的特大型武裝販毒團夥首腦糯康,被授予「全國公安系統二級英模」,他領導的專案組也獲得「感動中國2012年特別致敬獎」。此後並成為中國電影「湄公河行動」主角、禁毒總隊隊長「高剛」的原型。

公安 主任 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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