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學聯發新聞稿「即日解散」 首席代表斥冒充名義濫發

香港聯校學生組織平台香港學聯11日傍晚,透過1份新聞稿宣布即日起解散,並申請撤銷社團註冊。但學聯此「解散」新聞稿卻傳出發生羅生門事件,嶺南大學學生會學聯代表團當然首席代表的賴卓賢,澄清指學聯從沒作出解散決議。
據香港01報導,11日臨近傍晚,有人以學聯名義發出新聞稿,指學聯召開緊急會員大會,決定「即日解散」。不過,賴卓賢隨後發出「嚴正澄清」,指有不知名人士冒充學聯名義發新聞稿,澄清指學聯權力機構代表會及常委會從來沒有作出解散決議,亦對發布該等信息人士身分毫不知情。
警方指,截至11日下午6時,警察牌照課未收到相關的撤銷社團註冊申請。
香港學聯全名香港專上學生聯會,最早成立於1958年,1989年學聯更改架構並取消幹事會,學聯代表會由各大學學生會選派的代表組成,常務委員會則由各會員學生會派出常委、常務委員會主席和副主席組成。
香港學聯的宗旨是團結及代表香港專上學生,在同學間推廣文娛學術活動、增進福利與相互瞭解,提高社會意識,並與外地學生建立關係。在今次解散前,香港學聯由4間大專院校的學生會組成,包括香港中文大學、香港嶺南大學、香港樹仁大學、香港科技大學的學生會。
在過去數十年間,香港學聯在香港保釣運動、香港六四事件後的民主運動、反釋法風波、「佔領中環」、雨傘革命等社會運動,都扮演了一定角色。
一份以香港學聯名義發出的新聞稿說,在學聯召開緊急會員大會後,宣布即日起解散。
新聞稿稱,是由於嶺南大學學生會4名成員,本月初涉「盜竊」及「串謀盜竊」罪被捕,其中吳泰霖和賴卓賢兩人曾在2023年9月11日未經學聯批准下,以該會代表身分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更改成為學聯負責人,並同時更改學聯名下所有銀行戶口的簽名式樣資料,銀行方面又一直未取消兩人在學聯戶口的簽名,令其可以調動學聯戶口所有款項。
新聞稿稱,由於無法保證該批款項得到有效監管,學聯決定解散,並向香港警務處牌照課申請撤銷社團註冊,將名下存放於銀行的所有款項無條件捐贈予香港公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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