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無菸香港」 控菸10招刊憲 明年4/30禁吸電子煙

港府提出「控菸十招」措施,相關的修訂條例草案25日刊憲,30日提交到立法會首讀。明令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吸菸產品、禁止排隊吸菸等,同時吸菸罪行定額罰款倍增至3000元(港幣,下同,約389美元);同時明年4月30日起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菸用物質,意味公開吸食電子煙屬違法,希望樹立「無菸香港」形象。
綜合港媒報導,《2025年控菸法例(修訂)條例草案》30日交立法會首讀。政府稱需首要打擊私菸,修例後將即時提高未完稅菸相關罰則,由現時最高罰款100萬元和監禁兩年,增至最高罰款200萬元和監禁7年。
《條例草案》列明,明年1月起,禁止在輪候公共交通工具的畫定範圍、輪候進入電影院、醫院、公眾遊樂場地、體育場等地方吸菸。當中指出「輪候」的字眼,代表兩人或以上排隊等候的情況。違者罰款由1500元倍增至3000元。明年4月30日起,禁止於公眾場所管有另類吸菸產品,即電子煙等。
此外,自明年1月起,若任何人攜帶多於19支免稅菸入境,定額罰款將由2000元增至5000元。同時加入完稅菸識別標籤、提高走私私菸罰則、擴大禁菸區、禁止管有另類吸菸產品等。
被醫衛局長盧寵茂形容為「糖衣毒藥」、增加菸民上癮風險的加味菸,則預計2027年第二季禁售,首階段只禁非薄荷味菸,要視乎新設的證明書制度成效及社會吸菸情况改變,再擴至禁薄荷味菸,未有時間表。醫衛局副秘書長李力綱解釋,可能有不法之徒利用新政策轉移販售私菸,故希望待打擊私菸罰則、待完稅菸標籤制度運作良好才實施。
至於電子煙、加熱菸等另類吸菸產品,政府建議明年4月30日、即禁止銷售及進口4年後,進一步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菸用物質,包括菸彈、加熱菸支及草本菸。
香港現時吸菸率為9.1%,約有58萬菸民,菸草每年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82億元。此次控菸草案的修訂,旨在進一步減少菸草使用、降低二手菸危害,並保障公眾健康。據了解,政策制定過程中,特區政府充分吸納了公眾諮詢結果,超過90%的市民支持進一步降低吸菸率。
※ 提醒您:抽菸,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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