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婦被行李箱絆倒亡? 家屬打官司索賠62萬人民幣
北京豐台法院日前開庭審理一起老人被行李箱絆倒致死的案件。華西都市報報導,去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廣場二樓進站口,67歲的王女士被63歲的劉女士的拉桿行李箱絆倒受傷,15天後王女士在醫院去世。王女士的家屬認為劉女士存在重大過錯,索賠62萬多元人民幣。
庭審中,劉女士一方認為,事發時,王女士因在進站口逆行才導致被絆倒,劉女士則是在正常排隊,沒有任何過錯。庭審現場,雙方各執一詞。該案未當庭宣判。
視頻顯示,事發時劉女士在後方正準備刷票進站,王女士從前面突然轉身往進站口外走,沒注意到行李箱,被行李箱一「絆」,右腳卡在箱子底下,而後失去平衡、翻轉、摔倒……整個過程僅數秒。
庭審中,死者王女士的兒子劉某和劉女士的丈夫林某以原、被告訴訟代理人的身分出庭應訴。
劉某訴稱,2019年3月8日12時30分左右,他母親王某到北京西站準備乘坐列車回石家莊老家,但在西站北廣場二樓進站口進站時,被另一名乘客劉女士的箱子絆倒。
劉某說,「母親上車後就說頭疼、頭暈。」當天下午4時36分左右下車時,王女士已意識不清了,是被乘警和乘務員用輪椅推下火車的。
劉某說,下午4時50分,來接車的家屬立即撥打了120急救電話,王女士被送至石家莊第一醫院被診斷為腦出血,當晚被轉院至河北省第二人民醫院住院治療13天,後轉至河北友愛醫院,住院兩天後去世。
劉某認為,對於母親的跌倒,被告劉女士存在重大過錯,應當承擔至少60%的責任,故向北京豐台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決對方賠償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共計62萬餘元人民幣。
被告劉女士的訴訟代理人稱,當時王女士的兒子送母親坐火車,但在進站口離開時,沒有妥善照顧母親。王女士逆行著急找兒子,被劉女士的行李箱絆倒,「劉女士正常排隊,沒有任何過錯,不承擔侵權責任。」
此外,被告方還認為,事故發生後,王女士未及時就醫,其子讓母親獨自一人乘火車,在摔倒後幾個小時才由他人送去醫院,延誤了救治時機,讓傷情加重。「我們承認有責任,但對方也應對王女士摔倒承擔責任,具體比例應該由法院認定。」被告方稱。
庭審現場,雙方各執一詞。該案未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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