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國安處懸紅通緝「香港議會」19人 新增15人各20萬港元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示意圖。(圖/shutterstock)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25日公布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涉嫌干犯「顛覆國家政權罪」。法院已應警方的申請發出拘捕令,當中除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四人被懸紅100萬元(港幣,下同,約12.74萬美元)通緝外,其餘15人被懸紅20萬元通緝。

大公報報導,被通緝者當中9人涉嫌在境外成立顛覆組織,包括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蔡明達、陳麗珍、馮崇義、龔小夏、吳文昕及曾偉藩,在香港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其餘10人包括錢寶芬、夏海俊、侯中宇、何永友、姜嘉偉、林千淦、吳文君、黃振華、黃修和及張信燕,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

香港警方表示,「香港議會」開宗明義要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

據報導,警方呼籲上述被通緝人士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互聯網,任何人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相關違法活動,或干犯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同屬違法行為。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25日發表聲明,將堅定支持特區有力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堅定支持並配合警方依法毫不手軟打擊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另據明報報導,英國政府近日提出修訂涉及香港的引渡法例,在當地引起爭議,英國內政部25日否認會與香港於移交逃犯恢復合作,重申將繼續中止協定。港府發言人表示,一直以來在中央授權和協助下,以互助互惠原則依法與其他司法管轄區進行執法合作及司法互助,會一如既往適當處理相關事宜。

據報導,英方在修訂中建議將香港剔出《引渡法》中雙邊引渡協議的司法管轄區名單,改為可按第194條「特別引渡安排」,逐案處理移交申請。據現行機制,194條適用於無移交協定地區,中國內地屬此列,特別引渡須國務大臣審批及繼續經法庭審批。

修訂引起在野保守黨及部分在英團體批評,質疑變相恢復對港移交逃犯合作。英保安事務國務大臣翟偉紳(Dan Jarvis)稱,英國將恢復與港合作的說法「完全錯誤」,修例純粹是完成「切割」英國與香港的機制,令中止協定在法律上生效。他表示,絕不容許基於政治動機引渡在英港人或其他國籍人士。

香港 引渡 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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