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啟動興達電廠2機組?台電稱「無偷開隱瞞」:機組運轉資訊全揭露

勞工退休金增訂裁罰基準 6月上路

嘉義首宗市民代表罷免投票 林淑勉、吳宏哲罷免沒過

在陸設籍規定再收緊!陸委會最新函釋:持定居證也觸法

陸委會近日作出最新函釋指,兩岸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台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兩岸條例之規定。(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陸委會近日作出最新函釋指,兩岸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台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兩岸條例之規定。(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政府對於國人申領大陸身分證件的規定再收緊!陸委會近日作出最新函釋指,為確保兩岸人員單一身分制度,兩岸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否則將喪失台灣身分,而「設有戶籍」之判斷除了持有中共居民身分證外,持有大陸定居證也將觸法。

根據行政院公報,陸委會近日發布最新解釋函令,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作出核釋。陸委會指出,兩岸條例第9條之1第1項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之「設有戶籍」,按其法律立法目的、規範意旨及其整體規定之關聯意義綜合判斷,應包含持有中共居民身分證及定居證。

陸委會說明,考量中共是以「定居」作為法律及行政管理基礎,行為人如取得公安部門發給之「定居證」,即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並申領與中國大陸人民相同之「居民身分證」,且為確保兩岸人員單一身分制度並避免因身分混淆衝擊兩岸人員往來互動與社會運作秩序,爰核釋如上。

不過,去年1月,一名在福建華僑大學任教的台灣籍教師張立齊,領到福建發出的第1張「台灣居民定居證」,陸委會當時表示,因為大陸的「台灣居民定居證」還不需設籍大陸,因此並未違反兩岸條例第9之1條規範,不會註銷台灣戶籍;倘若申請陸方「居民身分證」才會違法。陸委會的最新函釋明顯進一步限縮國人持有大陸居住證的行為。

事實上,經查詢,陸委會今年3月底就曾發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銓敘部等機關並轉知各地方政府等,明定台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均屬違反兩岸條例之規定。

陸委會函文指出,如取得中共公安部門發給之「定居證」,即可辦理「常住戶口登記」、並申領與中國大陸人民相同之「居民身分證」,這與兩岸條例第9條之1所稱「設有戶籍」而取得受中共管轄之「公民身分」,具有行政上之一致性,自我方行政管理言之,亦無從再予切割。

根據兩岸條例第9之1條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護照。違反規定者,喪失台灣人民身分及其在台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台灣戶籍。

今年以來,賴政府進一步管制國人申領大陸涉及身分的證件,作為包含全面清查現職軍公教人員持有大陸身分證、護照、定居證與居住證等情形。陸委會2月也曾表示,由於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的案例愈來愈多,將重啟兩岸條例修法工作,把國人申領大陸居住證納入規管。

陸委會 身分證 戶籍

延伸閱讀

大陸海警4艘船再闖金門水域 海巡驅離全程併航監控

在陸設籍喪失台灣身分 陸委會令釋:含持定居證

國台辦詮釋聯大2758號決議 陸委會:不當連結一中原則

逾600陸人非法來台打工!女牙醫院長涉嫌代辦 遭北檢搜索約談

相關新聞

清查大陸證件要求教師半年內具結7次?陸委會:1次即可

有媒體報導,政府要求軍公教具結未具領大陸證件,有教師半年內竟具結高達7次之多,為此陸委會表示,各用人體系以行政指導方式函...

首次在陸線下舉辦 王毅將主持召開第3次太平洋島國外長會

大陸外交部發言人毛寧21日宣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外交部長王毅將於5月28至29日在福建省廈門市主持召開第3次「中國—...

中印再起摩擦?陸公布藏南邊境新一批「標準命名」地名 印度表示反對

中印邊境矛盾再起,大陸民政部日前公布對其「藏南地區」部分地名進行標準化處理,印度14日表示,拒絕大陸政府近期對印度阿魯納...

「不需要老大或世界警察」巴西總統:與陸深化關係不怕遭川普政府報復

「現在的世界已經不同了,不需要『老大』或『世界警察』,而是需要平等的夥伴關係。」巴西總統魯拉(Luiz Inácio L...

習普會3.5小時 全面提升中俄關係

在美中經貿對話前,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昨在莫斯科克里姆林宮,與俄羅斯總統普亭舉行會談,習近平說,面對國際上的單邊主義逆流和...

陸配戶籍解套 內政部1周收1200件申請

近期內政部移民署向陸配與陸配二代寄出一點二萬份通知書要求二個月內補繳大陸除籍證明否則將註銷台灣戶籍。在申請開放一周後,內...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