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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善意?陸「三無」漁船遭我查扣 繳清30萬罰鍰...海巡署最快今放人
一艘大陸籍「三無」漁船,上月23日在澎湖花嶼海域遭海巡隊登檢押返,船上約100公斤漁獲全數海拋,船上4人正在金馬澎分署第七岸巡隊留置室等待進一步調查。根據最新消息,海巡署待大陸船東繳清罰鍰30萬元,最快今天下午就會放人放船,並驅離。
據了解,海巡署有別於以往查扣大陸越界漁船,留置天數往往超過20天,甚至長達30天,這次「加快處理」,事發16天,今天通知大陸船東繳清違規的30萬罰鍰,最快今天下午就會放船放人;外界認為跟7月2日發生澎湖漁船遭大陸押回事件有關,是向對岸釋出善意。
根據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陸船舶違反第32條第1項規定,經扣留者,得處該船舶所有人、營運人或船長、駕駛人30萬元至1000萬元罰鍰;由於該艘漁船不到10噸,依規定將面臨30萬元至60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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