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對兩岸條例視而不見的高官

賴總統上任一個多月已五度表明「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昨又稱,除了憲法,在我國其他法律制度都把對方當國家,實質就是兩個國家,比賴總統「新兩國論」更加清晰。梁文傑作為陸委會副主委,無視甚至扭曲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意涵,還把前總統馬英九貼上「華獨」標籤試圖混淆視聽,面對兩岸危局,賴政府高官真要當「裝睡的人」?
梁文傑在專訪中提到,陸委會是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設立的,顯示他清楚兩岸關係特殊性及陸委會處理兩岸事務時有別於內政部和外交部之差異,但遺憾的是,他連白紙黑字條文內容都不願坦然面對,肆意用自己的話來解釋,對中華民國的國內法視而不見不也「很荒謬」?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明白寫道:「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並處理衍生之法律事件…」第二條更表明,台灣地區指台澎金馬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其他地區;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
梁文傑稱,我國一切都把對方當國家,試問,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界定兩岸為「一國(中華民國)兩區(台灣地區和大陸地區)」關係難道不是我國法律?賴政府既要保留陸委會處理兩岸事務,又認定兩岸「實質就是兩個國家」,根本矛盾錯亂。
更離譜的是把馬英九拉來為自己辯護。梁文傑稱,馬是用中華民國在搞台獨,對大陸來說,華獨和台獨都一樣。實際上,北京對馬的兩岸論述自有評價,但四月十日「馬習二會」,以行動肯定馬對兩岸關係的貢獻,梁的說法不攻自破。
誠然,馬英九執政八年期間,兩岸「先經後政、先易後難」,政治對話無具體進展,確實令部分大陸民眾感到心急,但論起馬對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遵從,已然盡其所能維持兩岸法理現狀。對比之下,賴政府自總統到一眾高官,口中有憲法,內心卻無視,對兩岸關係和台灣內部團結才是真正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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