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懲「台獨」意見 國台辦:不管身在何處都一追到底
大陸發布關於懲治「台獨」頑固分子的意見,引起陸方是否透過引渡機制,讓他國將被告移送到大陸的討論。大陸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26日回應說,對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處,大陸國家執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大陸國台辦上周五臨時召開記者會,聯合大陸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兩高三部」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羅列相關犯罪行為,最高判處死刑,甚至可終身追責、缺席審判。
對於若遭陸方起訴、定罪者在境外,大陸是否會透過引渡機制請相關國家將其移送到大陸,和我陸委會表示,該意見對台灣沒有約束力,朱鳳蓮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說,「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無可辯駁的法理事實,也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
朱鳳蓮強調,對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處,國家執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至於意見是否涉及外國人,和影響兩岸交流,朱鳳蓮說,台灣民眾的擔心完全沒有必要,《意見》針對的是極少數涉「獨」言行惡劣、謀「獨」活動猖獗的「台獨」頑固分子,大陸國家執法司法機關將嚴格依法辦案,精準懲治犯罪,堅定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及領土完整。
朱鳳蓮說,這份司法文件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我們始終尊重、關懷、造福台灣同胞,熱烈歡迎並支持廣大台灣同胞參與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共享「中國式現代化」發展機會。希望台灣民眾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積極參與兩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
不過,朱鳳蓮也提到,「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且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防止危害擴大,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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