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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中國要被查手機? 北京澄清:僅涉間諜行為者

中國國安部4月底發布新規,允許執法人員有權「檢查」民眾的電子設備。圖為青島膠東國際機場一名外籍旅客正在辦理入境通關手續。(新華社)
中國國安部4月底發布新規,允許執法人員有權「檢查」民眾的電子設備。圖為青島膠東國際機場一名外籍旅客正在辦理入境通關手續。(新華社)

中國國安部4月底發布新規,允許執法人員有權「檢查」民眾的電子設備;隨後有媒體消息指出,在新規7月正式上路之前,深圳、上海等地的海關便已提前開始行動,查驗入境者的手機和電腦。不過,中國國安部週二(5月28日)公開反駁此事。

中國國安部微信公眾號的貼文稱,「所有人入境中國都會被查手機」的說法是「境外反華敵對勢力」的「造謠抹黑」,「實屬荒謬至極」。

該文聲稱中國政府不會隨意侵犯公民通信自由與通信秘密,而且會依照前提、對象與流程等3項標準來查驗手機。

這些查驗標準圍繞著「反間諜」工作,除了前提必須跟「反間諜」任務相關,對象也「不會是普通入境人員」,而是「比如對軍事禁區、涉密單位等進行偷拍的間諜行為嫌疑人員」;查驗還必須有被查驗人或見證人在場,並經過「設區的市」以上層級的國安機構官員批准,而非「先執行,後報批」。

該文寫道,如果發現「危害國家安全隱患」者,應該「責令整改」,而若是「整改不能消除危害,或者拒不整改」者,可依法查封扣押。不過,中國國安部文章內並沒有詳述何謂「危害國家安全隱患」。

根據今年4月26日發布的《國家安全機關行政執法程序規定》、《國家安全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為了「防止危害發生或者擴大」,國安機關可以要求民眾在「危害情形消除」之前,停止使用相關的電子設備、設施和軟體。

此外,如果查驗時發現相關的設備有違法之虞,「需要進一步調查核實的」,國安機關除了查封、扣押之外,還可進一步展開調查取證工作。

北京加大「反間諜」力道

在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執政下,中國陸續新訂、增修與「國家安全」有關的法律,包含去年7月實施的新版《反間諜法》,以及今年5月生效的新版《保守國家秘密法》。

上述法律擴大國安人員執法權力,但其條文與定義遭外界質疑模糊不清,也讓外國企業與學者更無法確認「紅線」在哪裡,因而感到不安。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5月中旬接受DW採訪時曾說,「保密法」等中國的法律,最大的問題不在於法律如何制定,而是如何執行。他認為,中國近幾年來持續把早已在執行的保密工作「法律化」,變成新的「武器」,一方面塑造「外部敵人」,一方面分化內部的民眾,鼓勵互相舉報。

(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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