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將遣返台灣槍擊嫌犯 香港殺人嫌犯卻無法來台投案

槍手黃泳群涉嫌於日前在新北市新店區「行刑式」槍殺一名何姓咖啡商後搭機潛逃中國大陸廈門,廈門市公安機關已決定將黃嫌遣返回台。但香港籍男子陳同佳2018年2月涉嫌在台灣殺害同行的女友後潛逃回香港,儘管過去兩年多一再表達來台投案意願,迄今卻仍無法成行。
對此,據香港星島日報網站報導,一路協助陳同佳處理司法等相關問題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表示,「上述案件是台灣人逃去內地(中國大陸),然後遣返台灣。但同佳不是台灣人,內地也無法將他遣返。何況現在問題是台灣當局不願意向他發出入境許可。」
黃姓嫌犯上個月22日犯下殺人案後,隨即搭機飛往廈門。中國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7日表示,黃嫌入境廈門後接受防疫集中隔離,廈門市公安機關獲悉後立即開展調查。經訊問,黃姓嫌犯對在台槍殺何姓男子一事供認不諱。
馬曉光說,為打擊暴力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廈門市公安機關決定將黃姓嫌犯遣返回台。
陳同佳2018年2月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潛逃回香港後,在香港被以洗黑錢罪起訴並判刑。他在前年10月底刑滿出獄後,儘管一再表達來台投案意願,卻一直無法成行。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邱垂正早前曾表示,本案除陳嫌意願表達外,尚涉及具體安排與證據交付的「官方協商」。
邱垂正強調,「這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與相關公權力行使,須由台港雙方進行溝通,請陳同佳要等待協商結果。」
由於陳同佳因政治問題一直無法來台投案,導致正義無從彰顯。香港「港人民權民生黨」主席蕭思江日前聲請香港高等法院,要求裁定香港對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一案有司法管轄權。
對此,邱垂正在上周四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為確保陳同佳案後續偵查審判的順利進行,且基於證據的完整性及合法性不容被挑戰,台港雙方有必要就此案進行司法互助合作,陸委會過去已一再重申此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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