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合作? 廈門警方決定遣返台灣槍擊案嫌犯

(德國之聲中文網)嫌疑人黃姓,上月在台灣新北開槍打死一男子後逃入中國東南沿海城市廈門。
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12月7日應詢介紹,2021年11月23日,台灣媒體報導一黃姓男子持槍殺人後於22日搭乘廈航MF888航班抵達廈門,並接受防疫集中隔離。廈門市公安機關獲悉後,立即開展調查。經訊問,該黃姓嫌犯對在新北市槍殺何姓男子一事供認不諱。為打擊暴力犯罪,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兩岸交流秩序,廈門市公安機關決定將黃姓嫌犯遣返回台。
不過,國台辦未說明遣返日期。
台灣媒體報導說,逃入大陸後,該黃姓男子一直在廈門一家防疫旅館自費隔離。目前,所有入境中國旅客都要在抵達後接受為期14天隔離。
儘管自1949年以來兩地處於事實分治狀態,北京仍稱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必要時將不惜動用武力收回。
分治狀態使執法工作複雜化。多年裡,台灣一些通緝要犯逃往中國大陸以逃避在台受到起訴。
2009年,當時親北京的台灣政府與大陸達成一項打擊犯罪協議,允許雙方警察可相互遣返嫌疑犯罪分子。
不過,自2016年蔡英文成為台灣總統以來,中國切斷了與台灣的官方溝通,並加大對台灣施壓。蔡英文政府拒絕接受北京關於台灣是中國領土一部分的立場。
台灣對大陸政策最高決策機構--大陸工作委員會--承諾在黃的遣返問題上與北京合作。該機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犯罪是世界公敵,望未來雙方可持續透過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推動打擊犯罪工作,以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及福祉,彰顯司法正義。陸委會同時指出,大陸去年曾遣返4名台灣嫌疑人。
雙方迄今未說明,有多少中國公民從台灣被遣返。
此次遣返決定與陳同佳謀殺案引發的僵局形成鮮明對照。陳同佳涉嫌2018年在台灣謀殺女友潘曉穎,後潛逃返港,由於港台兩地沒有引渡協議,陳同佳在港僅被起訴洗黑錢罪,並於2019年10月23日刑滿出獄。他在重獲自由當天即表示會前赴台灣自首,但相關爭議拖拉至今無果,他受到港警保護並獲安排居於「安全屋」。港方指責台北「政治操縱」,台北當局則堅持必須通過雙邊司法互助處理此案,不容許涉嫌犯下殺人罪的陳同佳以「自由行」旅客身份入境台灣。
(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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