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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肚內有異物」被單獨囚禁 牢房24小時亮燈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23日承認煽惑及組織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押後至12月2日判刑,期間還押荔枝角收押所。黃之鋒的臉書小編昨天發文表示,黃之鋒入獄首日,X光照出他「肚內有異物」,因而遭單獨囚禁,且囚室24小時亮燈。
黃之鋒的臉書小編貼文表示,昨天探望黃之鋒時得知他現被單獨囚禁。懲教表示黃抵達監獄時,透過X光發覺他肚內有異物,因此他現正被囚於醫院的單人囚室。懲教表示檢查程序約需時三至五天,而直至程序完成前,他仍需被單獨囚禁。
黃之鋒指單獨囚禁期間不能「放風」,即除了探訪時間外,其餘時間他均需待在囚室,而囚室24小時都要亮著電燈,難以入睡。縱然如此,黃之鋒表示他會努力熬過,亦希望大家要同時關注所有手足及12港人情況,每一個人的付出也值得被看見,希望在外的各位繼續堅持,一息尚存,抗爭到底。
小編說,由於懲教不許黃看自己的X光片,大家都無法了解相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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