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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委會重申:台港坐下來談 才有陳同佳來台的問題

陸委會今日再度以書面方式表態陳同佳案,指出該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由台港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入境問題。
今天是嫌在台殺害女友潘曉穎的兇嫌陳同佳,在香港因洗黑錢罪出獄一周年,但至今仍無法來台接受司法審判。潘曉穎的母親表示,自己願意當中間人,邀請香港與台灣方面共議陳同佳赴台投案的方案,今日也透過中間人表示,台灣已接觸她,誠意地與香港警方坐下來商討刑偵移交資料及投案安排,現正等待香港警方聯絡他。
而香港保安局則表示,解決事情的第一步是台灣批准陳同佳入境,有關權力只在台灣手中,並指出只要陳同佳獲准入台,即使是原則上批准,台灣可經警務聯絡渠道通知港方,雙方警務單位可隨即展開行程安排的研究。
針對台港之間是否能達成警務合作,以及台港先坐下來談是否為陳同佳來台投案前提等提問,陸委會以書面方式回應兩點。
陸委會重申,日前士林地檢署已說明收到陳同佳透過其委任律師的遞狀,同時地檢署也再次呼籲,該案基於事實調查之所需,港府應務實回應早先我方提出之司法互助請求,並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於法,具體實現司法正義。
陸委會又說,重申本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之行使,必須由台港雙方政府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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