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美 陸要改開戰條件

就在美國全面圍堵中國大陸之際,北京擬修改「國防法」,增列「發展利益遭受威脅」為動員開戰條件,同時擬增列太空、電磁、網路空間等為重大安全防衛領域,引發國際社會關注。
大陸現行國防法第八章「國防動員和戰爭狀態」第四十四條明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和安全遭受威脅時,國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
中國人大網廿一日公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修訂草案)」全文,並進行法律草案徵求意見,徵求時間從廿一日至十一月十九日。
根據大陸國防法修訂草案,現行國防法第四十四條擬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統一、領土完整、安全和發展利益遭受威脅時,國家依照憲法和法律規定,進行全國總動員或者局部動員」。其中,「發展利益」是新增內容。
據央視報導,大陸現行國防法共十二章七十條。此次修訂擬修改五十條、增加六條、刪除三條。主要修法內容包含調整國家機構的國防職權,增加軍委主席負責制的內容,並增列太空、電磁、網路空間等為重大安全防衛領域。
大陸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廿二次會議日前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審議了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提請審議「國防法修訂草案」的議案,大陸國防部長魏鳳和作說明。
魏鳳和指出,國防法自一九九七年公布施行以來,對於建設和鞏固國防、推進國防和軍隊現代化發揮了重要作用。但「隨著世情國情黨情軍情發展變化,現行國防法已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國防和軍隊建設的新任務新要求,亟待修訂完善」。
他並稱,大陸處於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面臨的安全威脅和挑戰更趨多元複雜,對全面提升國防能力提出新的更高要求,迫切需要對國防政策制度作出相應調整,為建設強大鞏固的現代國防,有效捍衛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提供法律依據。
大陸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則認為,這次修訂並非針對個別國家或地區,只是維護大陸自身利益,提升國家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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