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案 港府是否同意司法互助成進展關鍵
港女命案兇嫌陳同佳投案延宕近一年,陸委會多次重申司法互助,卻遭港府幾度回絕。陳同佳近期已委任律師向士林地檢署遞狀,案件接下來能否有進展,單看港府是否同意司法互助。
港媒2日釋出疑似為陳同佳本人的親口錄音檔,聲稱將來台投案,希望10月內成行,為延宕近一年的投案進度投下震撼彈。
陳同佳在2018年涉嫌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後隨即返港,後因盜取潘曉穎帳戶存款,以「洗黑錢罪」入獄服刑,並在去年10月23日出獄,後被香港警方安置在「安全屋」;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則宣稱協助陳同佳,並多次代他傳遞消息給外界。
本案事發至今已超過2年,政府曾在2018年3月、4月及7月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包含取證及台港司法互助協議,並希望港府遣送陳同佳來台受審,但皆未獲得港府回應;士林地方檢察署遂對陳同佳發布時效長達37年6個月的通緝令。
陸委會多次就陳同佳案強調「司法互助」,就是擔心台港無刑事司法協作,港府不會積極依法配合。台灣政府堅持「司法互助」是基於長遠考量。
台港交流頻繁,類似的情況是否會再重演也未可知,為避免舊事重演時無正當管道可依循,台港又要陷入案件延宕,無法伸張正義的困境,「司法互助」是彰顯司法正義目標的必要之舉。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在記者會強調,本案因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行使,必須先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同佳來台的入境問題,如此才能夠讓案子得到妥善處理,讓犯嫌得到公平審判及應有懲罰。
陳同佳案演變至今,除司法正義的聲張,因為牽涉台港兩地,免不了牽涉政治考量。如今陳同佳透過委任律師向士林地檢署遞狀,表達投案意願,已走出第一步,現在端看港府是否願意回應台灣提出的司法互助請求,才能協助早日將犯嫌繩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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