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實國安法 港新入職公僕須聲明效忠特區

為落實港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當局將要求今年7月起入職的公務員簽署聲明,表明確認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
星島日報今天在報導中引述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說,當局將會發出通告,安排7月起入職的公務員簽署相關聲明,作為聘用條件之一。
至於現職公務員的安排,將與律政司等再作研究及進行諮詢。
他說,任何人觸犯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被法庭定罪、判刑,就是違反誓言及港區國安法,會馬上被革職。
港區國安法第6條規定,香港居民在參選或者就任公職時應當依法簽署文件,確認或者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
目前香港約有18萬公務員,當局先安排新入職公務員簽署相關文件,現職公務員則稍後處理。早前有公務員團體對外表示,根據個別工會調查,40%公務員反對簽署有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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