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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安通露天野溪溫泉泡腳池沒水權 公所評估拆除

花蓮縣玉里鎮公所三十五年前在安通露天野溪溫泉設置三座泡腳池,但因未依溫泉法取得溫泉開發許可與水權,且部分設施位於河川行水區,長期被縣府要求改善。近年又出現民眾占用作為泡澡池,公所為避免落入行政處分,決定四月一日起斷電,評估填平或拆除設施的可行性。
玉里鎮安通露天野溪溫泉因交通便利、泉質佳,鎮公所於一九九一年在溪畔設置三座泡腳池,提供遊客免費體驗野溪溫泉
不過,溫泉法於二○○五年上路後,相關設施須依法申請溫泉開發許可與水權。
公所指出,泡腳池位置約有一半位在河川行水區內,且未取得相關許可,依法被認定為不符規定設施,也存在防汛安全疑慮,因此縣府多年來多次函請公所改善。
公所表示,在與地方尋求管理方式期間,泡腳池抽水馬達曾因故障導致無水可用,鎮長龔文俊與十五位里長自掏腰包集資修復,讓設施得以持續服務遊客。但近年卻有部分民眾長期占用泡腳池作為泡澡池,甚至私設告示牌限制他人使用,也曾發生遊客遭驅趕情況,影響觀光形象。
龔文俊指出,泡腳池因土地位置關係無法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權,也無法申請水權,而抽水馬達用電屬公帑支出,若在未合法化情況下持續運作,公所恐面臨行政處分風險,因此決定斷電,未來也不排除在野溪河床以堆砌石頭方式規畫簡易泡腳區,讓遊客仍能體驗野溪溫泉的自然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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