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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今年總預算案卡關 縣府不排除報中央協商

花蓮縣議會要求縣府今年總預算納「馬太鞍相關經費」,未獲具體回應。多名議員希望在既有預算中,明確列光復災後復建經費與鄉鎮財源。縣府回應,今年四○一億元總預算已送議會卻未審,盼議會盡快排審,不排除函請內政部協商。
花蓮縣議會秘書長陳德惠表示,馬太鞍洪災屬百年災害,多名議員認為,在既有預算中標示光復災後復建經費並不為過,也不困難。如在災害準備金內註明優先用於光復鄉的金額,都屬合法範圍,未要求增加或調整預算總額。
陳指出,希望縣府尊重議會職權,將光復災後復建經費及增加鄉鎮公所財源等內容,在既有預算中清楚說明,並未違反憲法、地方制度或預算法相關規定,也不須另外提行政預算。
花蓮縣府代理秘書長饒忠回應,去年十月十四日已將今年總預算送議會,至今仍被擱置。議會職責是審預算,可刪減或附帶決議,並非要求行政機關重新編列特定項目,不該影響立法與行政權分立制度。
饒忠指出,中央已制定特別條例,編列三百億元特別預算推動光復鄉重建,若未來經費不足,仍有追加減預算機制可補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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