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頭城建築工地挖出木構件「非考古遺址」 文資審議今同意廠商復工

宜蘭某建築工地日前挖出一批木質構件,縣府邀請的專家學者現勘認為,木構件屬於人造物,工地並無考古文化層。
縣文化局今開會討論後續廠商如何復工,並建請文資審議會授權縣府,未來現勘後結論為「變更施工方式或工程配置後未有下挖行為或考古施工監看」,無破壞考古遺址之虞,能否以通案形式同意復工。文化團體卻批評「宜蘭縣政府不演了,要求未來挖到考古遺址免停工。」
對此,代理縣長林茂盛強調,縣政府不可能做出違反文資法規定的決議,而且建築工地若挖到考古遺址,當然要停工。
全案起源於頭城鎮建築工地挖出一批木質構件,文化團體認為疑似「古沉船」,本月2日經縣府通報文化部文資局,3日會同縣府建設處前往現場勘查,並向3位專家學者請益,初步判斷木質構件且經加工、用途不明的構造物;4日把木構件移置文化局所屬場域存放保留。
5日縣府文化局再度邀請考古遺址專家學者前往工地進行現勘,現場未發現史前或歷史時間考古文化層,確認工地範圍不是考古遺址。
縣府當時也強調,營建工程或開發行為進行中發現疑似考古遺址時,廠商應即停止工程或開發行為,並通知主管機關,若違反規定將依文資法裁罰,最重200萬元,此案須經縣府同意,廠商才能復工。
由於施工廠商未復工,縣府文化局今天下午邀集文資委員召開考古遺址審議會,第一案討論頭城鎮建築工地於工程進行中發現木質構件,第二案討論今後若遇類似案件時,建請文資審議會授權,同意採通案處理。
針對第一案做出決議,同意通過開發單位復工,並要求施工單位於復工前應委託考古專家學者進行施工監看。據了解,文資委員花了大約兩個小時討論復工案,業者也列席做說明,由於建築工地已開挖10公尺深停工,加上宜蘭多雨氣候,委員也擔心工地公安問題,既然現地無考古遺址,一致同意復工。
第二案決議,審議會理解縣府係為兼顧文化保存及公共安全之立意,惟建議縣府研議更周延的配套措施後,再提送審議會審議。
不過,審議會尚未召開前,暗坑文化工作室22日在臉書貼文批評「宜蘭縣政府不演了,要求未來挖到考古遺址免停工」,指出宜蘭縣政府提案「要求文資審議會同意未來挖到考古遺址不用停工」,真的讓人震驚!任何會議結論都不能違反母法規範,但宜蘭縣政府直接要求文資會做出違反文資法的決議,真是讓人驚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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