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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通過景觀區自治條例 慕谷慕魚可由部落管理

花蓮縣政府提案的「花蓮縣自然人文生態景觀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前天由縣議會審查通過,未來經中央核定畫設的景觀區,可由公所或地方立案的部落組織提出管理計畫,包括尚未開放的慕谷慕魚等景點,可在部落主導下經營管理與收費。
目前如嘉義縣阿里山鄉山美村鄒族「達娜伊谷」生態公園,有「忘憂谷」之稱, 園區以清澈的溪水和復育的鯝魚(苦花)聞名,並結合鄒族文化體驗,包括歌舞表演、部落市集和傳統手藝等,由在地的社區發展協會經營管理並收費。
花蓮秀林鄉木瓜溪上游清水溪生態廊道俗稱「慕谷慕魚」,9年多前因颱風受創,封閉迄今。隨著自治條例通過,銅門部落族人感到振奮。部落會議主席葉順清表示,畫定區要等20多名地主簽名,會租用原住民保留地申請景觀區,將開會討論採收費步行方式進入,希望未來有遊客後,不但能創造就業機會,甚至有盈餘可照顧部落老人家。
銅門村長葉清賢說,銅門部落討論後,細項要由部落會議表決,計畫書擬定後再送縣府核定;部落成立合作社,整體工作完成約8成。秀林鄉長王玫瑰說,有自治條例法源,能更快協助部落推動畫定景觀區,依柏合部落很早就同意畫設,銅門部落也決議設立,可能明年才有望開放。
縣府觀光處長余明勲表示,已安排部落跨縣市參訪,學習管理經驗。自治條例是保障部落自主權的重要法律基礎,使文化傳統領域獲得更妥善的保護,創造更多部落青年在地就業與創業機會。景觀區經中央核定後,公所或立案的部落團體可提出經營管理計畫,並可收取及運用觀光保育費、規畫導覽活動、培訓導覽人員等,讓管理更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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