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自來水遭油汙染案市府開罰50萬 台水:要向環保局洽詢裁罰理由

自來水公司抽取受油汙汙染的基隆河水,導致自來水有異味。基隆市環保局今天表示,將依飲用水管理條例裁罰50萬元。水公司第1區管理處回應,會洽詢環保局開罰原因及理由,內部再進一步討論如何因應。
自來水公司八堵抽水站抽取受油汙汙染的基隆河水做為原水,導致基隆市和新北市汐止區,由新山淨水廠供水的自來水有異味,影響用戶生活。
飲用水管理條例第6條規定,以地面水體(基隆河)做為飲用水源,須符合飲用水水源水質標準。環保局說,水公司11月27日起供水充斥油味,環保局稽查人員前往八堵抽水站、新山淨水場稽查,發現水公司業有違反飲用水管理條例情事,且情節重大,將處50萬元罰鍰。
環保局長馬仲豪表示,11月27日稽查八堵抽水站時,發現水面油膜偵測器有故障情事,是否為延宕通報原因,也將請水公司詳細說明。
環保局接獲通報汙染30分鐘內,就展開汙染管制與沿線巡檢,當天起至今每連續對新山淨水場及新山水庫等,疑似受汙染區域水質採樣送驗。馬仲豪說,會再瞭解水公司相關設備及措施,是否違反「水汙染防治措施計畫」,若有違反事項,將另依水汙染防治法裁罰。
環保局認為,本案可能涉及投放妨害衛生或有害健康物質於供公眾所飲水源,造成公共危險之虞,將會同警察局、台水公司等單位積極追查汙染源,一但確認為人為不法造成,將依水汙染防治法及刑法公共危險罪嫌,函請基隆地檢署依法追究行為人刑責。
自來水公司第1區管理處副處長陳昭賢表示,環保局是依據飲用水管理條例開罰,水公司將向環保局人員洽詢開罰原因及內容,確認後再內部討論,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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