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台指期夜盤「史詩級雪崩」…法人:估值修正與擠泡沫 非長線多頭終結

電信公司招牌掉落!北市東區2路人遭砸傷 緊急送醫救治

真的不是AI!黃仁勳合體劉在錫 360度大跳「GOLDEN」網嗨翻

花蓮首次核准農牧用地露營場 再添2家合法露營地

近年露營風氣盛,但合法露營地不多,花蓮縣政府近日核准第2家與第3家合法露營場,其中位於壽豐鹽寮的「瞰海露營區」,是花蓮首家通過審查的農牧用地露營場,具指標意義。

花蓮縣政府觀光處長余明勲接受媒體聯訪表示,這2家農牧用地露營場能順利核准,受惠於中央在民國111年7月修正法規開放非都市土地面積1公頃以下的農牧及林業用地,在低度開發前提下,有條件容許設置露營設施。

余明勲說,第1階段為土地使用許可申請,經審查核可後,申請人須依計畫書內容建置相關露營設施,並於取得水土保持完工證明及建築物使用執照等文件後,再提出第2階段露營場設置登記申請,正式成為合法營運場地。第2階段包含盥洗、洗手間、簡易水保等相關設施要完備,程序較為複雜,審查通過後就能取得證照,即可對外行銷宣傳。

觀光處指出,此次露營場合法化過程並非一蹴可幾,從申請到核准,須歷經縣府農業處、地政處、建設處、原住民行政處、觀光處以及消防局、環保局等單位的聯合會勘與專業審查。每一案的通過,都是申請人與相關單位緊密合作、共同投入的成果,也正因為合作,逐步推動花蓮的露營產業朝向制度化、品質化及合法化發展。

繼今年2月花蓮首家合法登記的民間露營場-秀林鄉「山民治97漫活營地」營運後,現有2家合法露營場,分別為壽豐鄉鹽寮村的「瞰海露營區」,以及豐濱鄉新社村的「海稻米露營區」,都擁有東海岸自然與人文景觀;透過合法露營場與在地特色景點的串聯,縣府期盼吸引更多旅人深度探索東海岸,進一步帶動地方觀光與產業發展。

花蓮縣政府指出,截至目前已累積受理99件露營場申請案,其中65件已通過第1階段土地使用許可審查。為協助民眾掌握申設程序,已於7月在北區(花蓮市)、中區(光復鄉)、南區(玉里鎮)辦理共3場「合法旅宿暨露營場申設說明會」,累計超過百人踴躍參與,反應熱烈。

此外,同步提供電話諮詢專線、單一窗口服務及官方網站專區等多元管道,協助民眾取得相關資訊,提升申請效率與便利性。

露營區 花蓮縣政府 環保局

延伸閱讀

國安危機?公投投票人數一公布⋯網驚呆:18歲以下只剩這些人

花蓮無照男駕駛上路22次被罰40萬拒繳 土地遭查封嚇到秒繳清

花蓮知卡宣親水樂園湧12萬人次戲水 暑假人氣翻倍

花蓮男子22次無照累罰40萬 遭查封土地後速繳清

相關新聞

花蓮光復重災區又淹 災民嘆二度傷害快崩潰

花蓮光復鄉佛祖街、阿陶莫部落,昨天又現淹水災情,12戶緊急撤離。縣府今天一早會勘,建設處長鄧子榆表示,昨天短時強降雨造成瑪達娜溪上游水量很大,水排不出去溢流,佛祖街則是林田幹線的尾端排水不及造成,將增設鋼板樁防護,並與國土署研議強化排水能力。

投票結果出爐!宜蘭開礦爭議 大同鄉崙埤村長遭罷免

宜蘭東峻礦場計畫在大同鄉崙埤村傳統領域增設礦區,引起部落族人反彈,村民認為村長吳秉宗無視部落民意,護航業者,發起罷免。今天投票結果,同意罷免票214票、不同意罷免票120票、無效票4票,罷免成功。

被藍控曾收「將誠」百萬政治獻金 綠前議員駁斥:不相干

基隆油汙染事件影響逾10萬用水戶,基檢起訴元凶將誠公司游姓負責人等28人,市府昨重罰共2214萬並撤照。國民黨基隆市黨部今質疑背後金流,指控民進黨前議員張秉鈞於民國112年在民進黨立委初選時,透過其父張錦煌收受將誠公司游姓前負責人100萬元政治獻金。張秉鈞回應表示,兩者不相干,反控有議員參選人藉機博取聲量,深感遺憾。

花蓮鯉魚潭翻船後水上活動停擺 縣府將與縱管處協商尋求解套

花蓮鯉魚潭上月發生天鵝船翻覆溺水事故後,當地村長與鯉魚潭商圈發展協會陳情,指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要求停止水上活動營運,恐涉及信賴保護與比例原則並衝擊民生。縱管處表示,在浮具檢查與小船管理機制未完善前不宜恢復營運;縣府則表示將與相關單位討論,尋求解套方式。

5億基隆生命典藏館延至明年3月完工 岩盤及土方之亂進度落後

基隆市立納骨塔老舊且結構有安全疑慮,市府花費近5億改建為生命典藏館,最終容量最高可達個人骨灰櫃𝟱萬餘格,原預定今年12月完工,但因岩盤位置和原先設計不同,加上全台「土方之亂」波及,進度稍有延宕,延至明年3月完工。民代認為進出動線差且沒有停車空間應改善。市府表示,停車及整體空間會再改善、檢討。

宜蘭縣議會秘書「一家3口」驚傳失蹤!最新查出3人分兩梯次前往大陸

宜蘭縣議會位高9職等的秘書黃毓恒失聯,兒子未上學被通報中輟,連同妻子「一家3口」人間蒸發,震驚地方。經查最新消息,黃家3人已經出境,黃毓恆離台時間是1月26日,妻子與兒子的離台時間2月12日,過年前出境前往大陸。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