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4成救護車超過年限 宜縣:審視功能及年限汰換
根據審計部宜蘭縣審計室報告,宜蘭縣消防局截至去年底,配置的救護車輛及電氣心臟刺激甦醒器,分別有42%及61%已逾5年使用年限。消防局答覆,持續審視功能及年限進行汰換。
報告指出,據消防局財產清冊資料登載,截至去年底,消防局共配置38輛救護車,其中16輛已逾5年使用年限,占42.11%;電氣心臟刺激甦醒器有84部,其中52部已逾5年使用年限,占61.90%。
消防局答覆,38輛救護車中6輛因不堪使用且維修頻率過高,已於今年2月辦理報廢,目前救護車總數為32輛,其中,線上救護車21輛,其餘11輛為備用車輛,將持續審視救護車功能及年限進行汰換。
此外,消防局指出,經各單位盤點檢測結果,逾5年使用年限的電氣心臟刺激甦醒器,其中5部不堪使用已辦理報廢,其餘47部檢測功能正常,需保留作為備品使用,將持續審視功能及年限進行汰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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