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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要求台東科技執法應設退場機制 警方:要更精確數據
台東縣警方取締交通違規改善用路安全,迄今共設置13處科技執法設備,若加上固定、移動式及警力取締,今年初累計至9月份,開罰金額已逾1億3千萬元,其中,科技執法貢獻一半以上。議員建議科技執法路段明顯改善,應有退場機制。縣警局表示,會評估研議。
縣警局表示,部分科技執法的設置點並非單一由警方來設置管理,包括公路局、縣府交通科、鄉鎮市建設或工務課也都有參與,是否有執法路段違規已有顯著改善,必須要做更精準的數據分析後,再評估研議是否退場,畢竟拆除後的設備也需完善妥處。
為取締交通違規改善用路安全,台東縣自2019年開始於南迴公路設置科技執法設備後,至今共設置13處,取締裁罰件數也一路增加,若加上固定、移動式及警力取締,今年初累計至9月份,開罰金額已逾1億3千萬元,其中,科技執法貢獻一半以上,取締件數超過3萬件。
雖然科技執法取締件數高,但部分路段確實有明顯改善,根據交通隊及公路局統計資料,以南迴公路台9戊線為例,區間速率科技執法路段在實施後,交通事故迄今只發生2件,降低交通事故達80%,雖實施期間不長,成功達到促使用路人依速限行駛,提高行車安全的目的。
為此,議員張國洲今天縣政總質詢時,建議科技執法路段明顯改善,應有退場機制,他認為科技執法最大的目的就是要養成民眾遵守交通規則的習慣,大家都守法了,也就可以用其他方式來取代科技執法,而不是到處都設置,搞得縣庫收入要靠取締,造成反感。
他也提到,既然要科技執法、科技辦案,全縣即時監視系統的維修似乎也是大小眼,科技執法的設備,無論是影像清晰度,還是網路速率都優於一般警監系統,且警監系統的故障率高,甚至有些已超過3個月都未維修,難道是科技執法好賺,才會特別照顧好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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