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真的!「雜草逾60公分開罰」台東環保局拿尺量、開罰14件

台東縣政府去年公告實施都市計畫區內閒置公私有閒置土地、道路雜草長度逾60公分者,裁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不少土地管理人以為是口號,結果被開罰,才驚覺「原來是玩真的」。環保局表示,去年至今共舉發14件違規,超過2萬餘元罰緩。
環保局稽查科長林士銘說,主要稽查公告規定都市計畫區內閒置公私有閒置土地,只要道路雜草長度逾60公分者,裁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稽查人員都會帶尺丈量並錄影存證,然後通知土地所有人或道路管理人限期改善,未改善就開單舉發,且可連續開罰。
不讓都市計畫區公私有閒置土地、道路成為髒亂點,影響環境整潔及城市形象,縣府去年公告規定都市計畫區內閒置公私有閒置土地、道路雜草長度逾60公分者,裁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至今共舉發14件違規,開罰22800元罰緩,有土地管理者收到罰單才驚覺。
林士銘強調,雜草未整理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1200元至6000元罰緩,今年環保局已受理民眾陳情及主動稽巡查該類案件並通知限期改善計129件,管理者不乏公家機關單位,經通知都會立即改善,若沒改善一樣開罰不會鄉愿。呼籲土地所有人及道路管理人,定期修剪雜草及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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