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創全國之先鄰長配8萬電動車 預算通過但附一但書
基隆市政府追加減預算編列3千萬元,購置369輛電動車,每輛評估要8萬元,其中164輛供區公所、里幹事使用,但其中205輛是提供鄰長申請使用,創全國之先。綠議員今審查指鄰長服務的範圍步行可及,質疑合法性及必要性;藍議員則指鄰長大小,不能混為一談,有其必要性。最後議會通過預算,但限定須於內政部核准後方可辦理採購執行。市長謝國樑說,會等內政部函示清楚後再辦理。
民進黨市議員吳驊珈表示,基隆3330名鄰長,以後全部編列共要2億多元,目前法規都還沒有通過,充電樁也還不完備,市長為何要急著通過鄰長配發電動車?
民進黨市議員陳軍佐說,鄰長服務步行可達,沒有必要性,他有擔任過里長,里長是真的有需要,但鄰長用不到機車,也沒有法源依據應撤回。議員施偉政認為,與其配發給鄰長,不如改用共享,讓更多人受惠。
國民黨議員何淑萍表示,很多人可能不知鄰長在做什麼,七堵、信義區都有很多鄰長範圍很大,不能只用小的鄰來看大的鄰,適法性要問內政部,為何遲遲不回覆,如果最後中央不同意,也頂多不用而已,要先通過預算。
議員藍敏煌表示,他最先建議鄰長發電動車,內政部明文規定不能直接買給里鄰長,但現在是區公所買了借給里鄰長,法源不會有問題,鄰長也是廣義的公務人員,中正區有500多個鄰長,第一年可好好評估,如果來年成效不好就不要再編,如果好就擴大辦理。
市長謝國樑表示,尊重議會審議,部分鄰長有電動車需求可申請借用,也有鄰長不需要電動機車,財產屬區公所,尊重內政部函示,未出來前不會動用預算,但這是基隆首創的政策,會耐心等待內政部的回覆。
民政處長張淵翔表示,電動車屬區公所財產,由里鄰長借用,鄰長是公務使用,市府是依法編列,已向內政部函釋適法性的問題,但內政部尚未書面回覆。
主席議長童子瑋最後裁定說,有關民政處編列各區公所及鄰長電動機車預算通過,但有兩項附加條件,鄰長電動機車部分須於內政部核准後方可辦理採購;本案採購應採公開評選方式,不可獨厚一家廠商,並請事先調查使用者實際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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