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東岸商場續約處理不當 基市府:依法行政
基隆市東岸商場爭議不斷。大日開發公司今天聲明,市府駁回大日優先續約權理由不當,已提起民事訴訟等救濟程序。市府回應,一切依法行政,靜待司法審理。
大日得標東岸商場後,隨即與NET簽訂租賃契約,NET主張出資增建2樓至4樓,因此擁有產權。基隆市府於今年2月1日接管東岸商場,交由新營運廠商微風集團進駐,市府並於3月7日將2樓至4樓產權登記為市府所有。
大日今天委由志律法律事務所發出聲明,大日有以減租折讓近新台幣1億元,協助NET興建商場,非NET獨自出資興建。此外,基隆市政府雖一再以大日在105年6月30日參與的「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營運移轉案一、二樓商場改善計畫及規劃營運進度會議」會議紀錄,主張大日應無償移轉東岸商場增建,但市府又曾表示擁有增建部分,並完成建物登記;市府日前又於NET與市府確認所有權訴訟中,以所有權人地位自居,向NET提出返還東岸商場的反訴請求。
大日指出,依照市府這些說法,市府若自認是增建部分的所有權人,又如何要求大日就根本非屬大日所有的增建部分,予以「無償移轉」?可見市府明知105年6月30日的會議紀錄,顯然未涉及增建部分的所有權歸屬。現在市府仍以此會議紀錄,主張大日應「無償移轉」增建部分,根本就是混淆視聽。
大日表示,市府以大日涉入信二立體停車場弊案,為不符合優先續約東岸商場的資格,這理由非但與營運效益毫無關聯,更從未出現於市府駁回優先定約申請的書面理由,明顯刁難大日。
大日也指出,市府捨棄與大日間較有利的續約條件,反而提供微風集團營運時間更長、支付的權利金等收益更低廉的營運條件,大日無法接受這樣不續約的決策,已提起民事訴訟、訴願等救濟程序,保障大日的優先定約權利。
基隆市政府發言人呂謦煒回應,市府一切依法行政,誠心捍衛市民財產,目前相關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請各界靜待且尊重司法機關的審理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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