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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礁溪協天廟主委「鬧雙胞」 判決確認吳宏昱主委身分
宜蘭香火鼎盛、主祀關聖帝君的礁溪協天廟,109年改選主委「鬧雙包」,爆發爭議至今,最高法院日前駁回前主委吳朝煌等人的上訴,確認協天廟主委吳宏昱的身分,全案不得上訴。吳宏昱今天表示,為避免影響全體信徒權益,希望紛擾事端儘早落幕。
協天廟是國內知名宗教聖地,每年光是香油錢收入將近1億元,對地方具有影響力。109年9月廟方進行第13屆主任委員改選時爆發爭議,前任主委吳朝煌為首的舊派陣營指控吳宏昱違反章程,另推選簡蒼明擔任主委,以致主委「鬧雙胞」,舊派向法院提起選舉無效之訴。
訴訟這段期間,新舊派系都以各自主委的名義對外發文,各推廟務、各收香油錢,開立的收據也都不同。
選舉無效的官司歷經地方法院、高等法院及最高院審理,均遭駁回,最近最高法院3月20日宣判,廟方於日前收到判決書,確認吳宏昱與礁溪協天廟第13屆主任委員委任關係存在;確認吳朝煌、簡蒼明依序與礁溪協天廟主任委員委任關係不存在,全案不得上訴。
吳宏昱的委任律師陳倉富表示,協天廟第12屆管理委員、監察委員及信徒代表的任期依規定於109年6月7日屆滿,同年7月選舉產生138名新任信徒代表,並已送主管機關備查;新任信徒代表於109年9月3日依章程規定,召集信徒代表大會選舉及決議也經主管機關備查及核發證明在案,具程序上及形式上合法性,應由吳宏昱依法行使協天廟主任委員職務。
法律證明吳宏昱才是真主委,他今天在協天廟的公布欄張貼協天廟的收據供信徒參考,請信徒認明收據,同時呼籲舊有的管理團隊應該退出,即日起不得再擅自經收或動支協天廟財務經費,以免涉及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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