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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早卡位!宜蘭競選旗幟亂插惹民怨 違規開罰10萬元起跳

競選活動明天起跑,候選人可以繫掛插旗幟及廣播車宣傳。不過近來有候選人提早卡位,街頭競選旗海飄揚,部分旗幟由於沒有綁好,風吹鬆脫歪斜,影響行車安全,惹來民怨。縣政府今天表示,公車站牌、橋梁兩端及分隔島附近不得設立競選廣告物,尤其競選旗幟更不能妨礙道路交通,否則可開罰10萬元起跳。
宜蘭五合一選舉,縣長、縣議員及鄉鎮市長的競選活動明天起為期10天,鄉鎮市民代表及村里長的競選活動5天,這段期間可以繫掛豎立競選旗幟,每天上午7點到晚上10可以出動宣傳車廣播。
不過,有部分候選人為了插旗搶到好位置,提早卡位,街頭已經出現旗海飄揚,有些沒有插好或綁好的旗幟被風一吹,歪斜到馬路慢車道,影響行車視線及機車族安全,民眾為此頻生抱怨。
縣政府依照選罷法訂定「宜蘭縣選舉競選及罷免廣告物設置管理規則」,規定競選旗幟廣告物不得設置在風景區、公園、機關學校;不得在公車站牌及其前後10公尺範圍內;橋梁兩端橋台前後10公尺範圍內;交岔路口及道路中央分隔島端起算20公尺範圍內;高速公路交流道匝道末端起點100公尺範圍內或匝道出口接聯絡道路第一個叉路口。
繫掛或插旗幟廣告物應符合下列規定,下端應離地面200公分以上、不得妨礙交通號誌告示功能、插植於地面者應穩固豎立、不得跨越道路。廣告物設置人應自行或指派專人巡查管理廣告物,遇有傾斜、髒污、破損或脫落時,應立即修復或拆除,違反規定者可依照選舉罷免法處以10萬元至10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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