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牛帶小牛跳車逛馬路 東縣罰飼主最高6萬
成功鎮日前發生母牛帶2頭小牛脫逃,在馬路上遊蕩。台東縣政府將對蘇姓飼主約談後將祭出6萬元以下罰鍰。這也是去年底對牛隻管理不當法令頒訂後,開出的首張罰單。
20日下午5時多,蘇姓飼主在成功鎮大同路、三民路附近要移動牛群到都歷飼養場時,其中已上車的一頭母牛及二頭小牛突然趁隙集體跳車,在路上閒晃,引起用路人一陣騷動及驚恐,擔心發生車輛撞牛意外,民眾機警報警、撥打1999縣民服務專線請求處理。
台東縣政府農業處接獲通報後立即派遣正在東河鄉查緝的牛仔隊火速前往事發現場,當場圍捕脫隊的母牛一家3口。
農業處長許家豪表示,由於飼主未妥善管理牛隻、違反「台東縣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1項及第7條,將處罰飼主新台幣1萬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同時將開立處分書,限期1周內改善,到當地鎮公所填報「飼養牛隻登記表」,以加強管理。這也是自治條例生效首張處分書。
台東縣飼養牛隻經常半夜跑上公路或是鐵道,近年已發生11起車撞牛車禍,導致2名婦女死亡;另外火車也曾撞死牛群。為防堵牛隻肇禍,去年11月底訂定「台東縣放牧飼養家畜管理自治條例」生效上路,規定距離省道200公尺內、不得飼養牛隻,違規飼主處以罰款。
同時,嚴格要求出生仔牛一定要剪(夾)耳號、成牛務必夾耳號,否則將逕行沒入飼主牛隻,遏止飼主任由牛隻四處遊蕩、闖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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