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民宿擾鄰要開罰 違規最重可「廢照」

社區、連棟住宅民宿擾鄰事件頻繁,宜蘭縣政府訂定管制辦法,規定在一般住宅、農舍、集合住宅、連棟式住宅社區民宿,每晚10點至隔日上午8點,禁止喧嘩、烤肉,若違規擾鄰,可處1萬至5萬罰鍰;若連棟式、集合式住宅民宿經裁罰兩次,且經社區開會,取得會議4分之3以上住戶不同意繼續經營,縣府將廢止民宿登記證。
宜蘭縣去年9月曾有連棟式住宅社區,因有住戶經營民宿,擾亂社區安寧,但鄰居登門反應後,沒多久住家門前的車輛就遭潑漆報復,引起住戶憤慨。
縣府為此訂定社區內民宿等管制辦法,今年1月20日公告「宜蘭縣民宿經營管理及管制事項」,規定民宿於晚間10點至隔日早上8點,禁止喧嘩、烤肉,或使用擴音設備擾民,且必須於住宿須知載明規定,若違規干擾住戶,將依《發展觀光條例》開罰1萬至5萬元。
宜蘭縣政府考量消費者及鄰近住戶的居住環境及安全,2019年9月12日公告,申請民宿登記者,若位於「連動、集合式住宅社區」內,應取得住戶所有權人會議同意,且會議人數須達到總住宅所有權人的3分之2出席,出席者4分之3以上同意,才允許申請。
縣府統計,從9月12日公告上路迄今,宜蘭縣位於連棟、集合式住宅社區內,且取得住戶、管委會會議同意取得登記證民宿有87間;但該法規不溯及既往,在9月12日公告前申請設置的連棟式住宅民宿,不適用新公告的「宜蘭縣民宿經營管理及管制事項」。
縣府指出,若2019年9月12日起申請的連棟式住宅、集合式住宅社區內的民宿,因違反公告事項,被裁處在案達2次以上,並經社區管委會,或該排連棟建物區分所有權人4分之3不同意民宿繼續經營,縣府將廢止民宿登記證。
至於「擾鄰」如何界定,縣府工旅處長李東儒說,工旅處會跟警方、環保局聯繫,若發生高聲喧嘩造成社區不安寧,可通報警方、環保局,經蒐證,確定音量、住客行為已達成擾鄰行為,就會依照公告開罰;處罰並不是目的,希望透過本次公告,讓民宿經營回歸以里鄰生活特色待客的初衷。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