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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屆第4人 花蓮縣議員陳英妹涉貪將解職陳建忠遞補

花蓮縣議員陳英妹涉貪被判刑7年並遞奪公權5年定讞。花蓮縣議會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選罷法規定,將由該選區落選頭、前議員陳建忠遞補,一切會等收到中央選委會和內政部的公文以後再辦理後續作業,這是繼施金樹、許淑銀、蔡啟塔後,本屆花蓮縣議會第4位涉貪解職的議員。
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縣市議員犯內亂、外患或貪汙罪,經判刑確定者,將由內政部解除其職務,另選罷法第74條,有褫奪公權尚未復權情形,缺額由落選人依得票數高低順序遞補。陳英妹的第7選區有2席議員,本屆選舉時5人參選,由陳英妹與哈尼.噶照當選,陳英妹被解職後,由陳建忠遞補。
縣議會本屆是第19屆,共33席議員,相當不平靜,任期才剛過半,就有4位議員被解職。六連霸資深縣議員施金樹在就職後沒幾天,就因遊說動支地方建設補助款補助鄉公所購置LED路燈、消防設備,再收受廠商百餘萬元佣金,遭最高法院三審定讞,判刑9年,褫奪公權5年,他的職缺由同選區落選頭莊枝財遞補。
接著是曾任秀林鄉長的縣議員許淑銀,被控在擔任秀林鄉長期間,收受颱風災後搶修廠商的215萬元賄款,被依貪汙罪判刑8年6月、褫奪公權5年,前年8月定讞。許遭解職,依法辦理補選,由田韻馨當選。
去年6月,縣議員蔡啟塔也因為10年多前擔任花蓮市長時,涉貪收受工程回扣,遭判刑15年定讞,由同選區的徐子芳遞補。
不只貪汙,花蓮南區5屆縣議員王燕美,去年11月罹癌病逝,享壽65歲。依照地方制度法第81條,因她所遺任期不足2年,且缺額未達總名額2分之一,不再補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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