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12年代位求償卡關 議員曝:善款歸墊遙遙無期

高雄氣爆屆滿12年,逾11億元代位求償官司仍未落幕。市議員陳麗娜今質詢指出,二審判市府負80%責任,質疑善款先行支付後,求償款至今未歸墊;法制局坦回應,市府、華運、榮化及中油均已上訴,目前最高法院正進行調解,並坦言80%責任比例過重。
陳麗娜表示,731氣爆發生後,社會各界踴躍捐款,這些善款原本就是希望協助罹難者、傷者及災區重建,當時市府先以善款支付部分賠償,再透過代位求償向相關責任方追償,但歷經12年訴訟,約11億餘元求償款至今仍未完全歸墊。
她質疑,這筆錢一旦追回,本來就應回到善款體系用於災區及居民,但官司多年未定,善款委員會也未見針對未來款項如何運用、回饋地方提出明確規畫,12年過去了,到底還要等多久?
陳麗娜並引用華運、李長榮化工公開財報資料指出,其中已依法編列8000多萬元款項,並追問兩家公司是否已接受二審責任比例,是不是已認賠?若業者已編列相關款項,市府是否仍有爭訟的必要,也應向市民說清楚。
法制局長王世芳答詢表示,二審判決市府負擔80%責任,華運、榮化就其餘20%負連帶責任,並非只有市府不服判決,包括市府、華運、榮化均已提起上訴,中油身為案件當事人也有上訴,全案仍在最高法院審理,法院也正進行調解程序,尚未有最終結果。
王世芳解釋,財報揭露的8000多萬元並非業者依二審判決「認賠」,而是依先前三方和解契約,就已支付的賠償款進行差額結算,由華運、榮化先行補足彼此應負擔款項,並非歸墊回氣爆善款,待判決確定後,三方仍須依最終結果處理。
對於市府為何不接受二審80%責任,王世芳表示,法院認為20多年前市府在管線驗收過程存在缺失,但市府認為管線使用長達20多年,使用業者在期間涉及檢測、維護及管理責任,也從中營利,責任比例如何分配仍有法律上爭議;若將80%責任歸於市府,市府認為比例過重,因此依法尋求最高法院救濟。
陳麗娜反駁,當年氣爆造成32人死亡,管線穿越箱涵及管理問題都曾經司法調查,市府不能時間久遠就淡化應負責任,她認為政府也有犯錯的時候,應正視當年行政管理缺失,盡快釐清責任,讓纏訟12年代位求償案早日落幕,也讓應歸墊的款項回到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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