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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港鄉代勾結包商 高屏交界淪垃圾山

屏東縣里港鄉代曾聰諭去年涉嫌勾結排水溝工程得標商,將超過一千三百公噸夾雜塑膠袋、玻璃等廢棄物的汙泥載至里港與高雄旗山交界的農牧用地棄置,試圖節省處理成本,橋頭地檢署昨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對曾聰諭、黃姓包商及陳姓司機等人提起公訴。
環保局表示,去年九月接獲陳情即派員稽查,發現旗山區半廍段農地遭棄置的汙泥夾雜紅磚、鐵管、塑膠水管等廢棄物,經查產源為承攬里港鄉中小排水溝清理工程的營造公司,遂主動報請橋檢指揮偵辦。其中不符合設施標準貯存規定,已對包商裁處六千元到三百萬罰鍰,將於法院解除證據保全後要求行為人盡速清除,捍衛環境正義。
檢方查出,曾聰諭去年向里港鄉公所申請溪北地區中小排水溝清理工程,由恒盛營造工程公司得標,黃姓負責人與陳姓工地主任明知清出的汙泥混雜大量塑膠袋、寶特瓶、玻璃及木板,竟與曾共同指示陳姓司機載往旗山某處農場任意傾倒。
橋頭地檢署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高雄市刑大及旗山分局會同環保局追查,發現遭棄置的營建混合廢棄物及汙泥,總量高達一千三百多公噸,清理費初估高達三一四萬餘元。
檢方偵結認定,曾聰諭涉犯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及非法清除廢棄物」等罪嫌,黃姓包商與陳姓司機涉犯非法清除廢棄物罪嫌,均遭起訴,陳姓工地主任則獲緩起訴處分。檢方依法請求法院對營造工程公司科處罰金。
橋頭地檢署檢察長郭景東強調,非法棄置廢棄嚴重破壞環境生態,針對不法業者為省清運成本而任意棄置的行為,檢警及環保機關將強力查緝, 務求斷絕犯罪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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