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山五甲國宅住戶怒氣沖天!控公設地遭政府侵占多年無解

鳳山五甲國宅6032戶、總面積58公頃,住戶依不同期別分攤價購9.62公頃公共設施保留地,省政府時期登記在政府名下,2017年移轉高市府成地方政府公有地,居民不滿權益遭剝奪抗議多年。都發局今邀專家學者聆聽住戶心聲,居民嗆官員,距離可主張權益的時間剩2年,每次選前受關注,公聽會或座談會全淪為秀場,選後又無解。高市都發局表示,持續聆聽住戶心聲。
國宅應設公共設施(如公園綠地)、商業設施(商店)及服務設施(如活動中心或托兒所),縣市合併前,原高市國宅公共設施未納入售價成本,原高縣區如中崙、中山新城、建國新城、五甲等國宅則計入國宅銷售成本。
五甲國宅在1979年起陸續興建完工,為減輕住戶繳交地價稅及房屋稅負擔,公共設施的土地產權登記為內政部營建署。國宅條例廢止後回歸公寓大廈管理條例,2017年住宅法修法,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依規定更名登記為地方政府(高雄市府)所有,引發五甲國宅居民抗議多年。
針對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的土地產權爭議,都發局邀多位專家學者在南京教會聆聽住戶心聲。出席居民氣憤說,當年的購屋成本併入公共設施用地,內政部不該將產權移交至高雄市政府,住戶掌握的資料沒有政府完整,此問題開過無數次會議,3年過去又再度上演,會議淪為「秀場」,政府應展現解決誠意。
周姓住戶進一步說明,依據平均地權條例,公設用地比例不得超過40%,五甲國宅的公共設施用地多達31.4公頃(比例達53%),當年切割成公共設施用地21.779公頃及公共設施保留地9.62公頃,有爭議的公設保留地共八筆土地,當年由承購戶分攤支付,營建署曾花1.6億元向住戶購買汙水處理廠用地,每戶獲得2萬多元,沒道理其他土地就直接登記給高雄市府持有。
李雅靜、張漢忠等議員指出,此問題反映多年,政府合法、但不合理將人民私產納入國有財產,今邀專家學者聆聽住戶心聲,盼能促使政府重新檢討與思考,保障住戶權益。
都發局回應,今天的爭議專案小組會議邀請外部委員協助釐清爭議,首次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本案產權歸屬均依契約及法令辦理,並將持續透過專案小組會議聽取意見,妥善處理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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