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拍片宣導非號誌化路口安全 教導停慢觀念
為增加非號誌化路口安全,高市新聞局拍短片教民眾「停讓守則」,提醒汽機車駕駛看到「停」標線,必須停車,確認路口無人車後才通過;行經有「慢」標線道路且接近路口時須降速。
高雄市新聞局透過新聞稿表示,無設置交通號誌路口該如何停讓,一直是許多駕駛人心中的疑惑,這次透過道安短片「非號誌化路口,我來帶你走」,在機車騎士帶領下行經具有「停」標線、「慢」標線的非號誌化路口。
新聞局說明,藉由短片提醒汽機車駕駛行經道路劃設「停」標線的非號誌化路口,必須正確「停車」,左右擺頭注意路口無人車後才通過;在行經劃設「慢」標線的道路且接近路口時,須確實降低行車速度。
根據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停」標誌、「停」標線用以「告示車輛駕駛人必須停車觀察」;閃光紅燈號誌用以警告接近的車輛注意前方路況,「應先暫停,再視路況以定行止」。若違反規定,可依規定處新台幣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短片最後以「騎帥不騎快,安全行車須停慢」,點出「停、慢」是帥氣又安全的關鍵因子,強化非號誌化路口法規的記憶點,呼籲每位騎士、駕駛帥氣遵守,安全行車。
此外,高雄市交通局持續宣導酒後代駕服務,警察局也強化取締酒駕工作,針對高風險時段及地點執行臨檢勤務。交通局表示,經統計,112年高雄市使用代駕服務總趟次達到6萬次,至113年提升至7萬餘趟次,顯示民眾對酒後代駕服務認知大幅提升並也願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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