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說明國土計畫法 澎縣盼保障離島居住權益
內政部次長董建宏今天赴澎湖,說明明年4月實施的國土計畫法。澎湖縣副縣長林皆興則表示,盼未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能繼續保障離島民眾居住權益。
董建宏今天率隊拜會澎湖縣副縣長林皆興。林皆興指出,澎湖縣為照顧在地無自有住屋者,讓民眾得以依縣府所訂之作業要點在自有農牧用地、養殖或林業用地興建住宅,這狀況普遍存在澎湖縣內,因此,盼未來國土計畫法上路後,能繼續保障離島民眾居住權益。
董建宏表示,澎湖「農變建」機制,於110年公告實施的澎湖縣國土計畫已訂有相關因應機制,未來可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引導居住、公共設施空間配置等合宜措施,提升整體生活品質及促進在地發展,也請縣府能儘速提報國土功能分區圖草案至內政部審議,同時持續與地方民眾溝通、凝聚共識。
董建宏補充說明,尊重澎湖縣農變建因地制宜的特殊性,保障澎湖縣居民自建自住的居住權利,未來透過鄉村地區整體規劃訂定澎湖的土地使用管制原則,在總量管制下,規範公共設施建置,有計畫性引導開發,提升在地居住品質。
董建宏表示,有關澎湖縣政府提及保安林解編議題,因涉及其他部會業務也會交由各機關積極研議,並強調為使國土計畫能在明年4月底如期上路,內政部會持續拜訪各縣市進行意見交流及與社會大眾溝通,讓地方關切的議題可以透過國土計畫審議機制充分討論及處理。
董建宏表示,有關南方四島國家公園劃設禁漁區,與當地居民賴以維生的傳統漁業生存,未來通盤檢討時,如何在海洋生態保育與保障當地人民生活取得均衡係重要課題。居民於南方四島範圍內潮間帶從事傳統採集,如撿拾螺貝、採集海菜、紫菜等,或可訂定適度總量管制,在漁民生計與生態保育間取得平衡。爭取計劃對於澎湖海域進行海洋資源調查,引進社會公民參與、善用企業ESG,共同為海洋保育漁業資源復育,共盡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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