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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火罪」究辦公墓火警收效 周春米感謝警義消辛勞

屏東縣最近因掃墓燒雜草造成的公墓火警頻傳,造成第4大隊隊員蕭翰隆出勤時遭水箱車壓傷殉職,還有老翁在公墓慘遭火噬,縣長周春米上月27日宣示以「放火罪」究辦放火燒雜草行為,警義消也加強宣導,火警發生頻率已降;清明連假將至,周春米昨晚到恆春慰勞警義消的辛勞,她說,縣府除為蕭爭取最優撫恤,29日將入祀忠烈祠,也提醒返鄉掃墓民眾注意防範火警。
縣消防局統計,恆春鎮去年發生公墓雜草火警共128件,居全縣之冠,今年1、2月發生44件,仍是全縣最多,主要是當地特有的落山風 容易造成火勢擴大延燒星火燎原,讓消防隊員疲於奔命;恆春鎮公所說,可容納上萬塔位的恆春鎮18公墓納骨堂將在今年啟用,並在清明節前雇工清除各公墓雜草,盼降低公墓雜草火警。
周春米昨晚南下恆春先前往殉職隊員的家中致意,再到消防局第4大隊和恆春警分局慰勞警義消並頒發慰勞金,她表示,蕭姓隊員於搶救火災過程中殉職,讓她深深遺憾與難過,消防同仁工作環境皆處危險中,為避免意外或受傷的情形發生,除強化救災出勤的安全管控,已向中央爭取經費購置4輛消防車,盼提升執勤安全及消防整體戰力。
她說,為確保消防同仁擁有安全的工作環境,發生事故後立即宣示嚴禁民眾放火燒雜草,一旦引發火警,就以「放火罪」究辦,相關政策發布後,公墓火警件數有減緩,但由於屏東縣轄區遼闊,如同時發生多起墓地火警,救災救護人、車的調度勢必遭受影響,若未能有效遏止更有可能波及至建築物或其它財物損失,造成更大危害,再次呼籲民眾清明掃墓謹記四不二記得原則,共同防範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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