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林蒲遷村案建物補償加物價調整 另再建500戶社宅

經濟部與高雄市政府11日舉辦大林蒲遷村第4場說明會,高雄市都發局表示,對大林蒲居民現有建築物的補償,以全新重建價格訂定補償標準並加計物價調整,讓居民可以有充裕的資金選擇適合的住宅;另外再興建至少500社會住宅供大林蒲居民優先申請租住。
高雄市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為落實照顧居民,對於居民目前居住的房屋,不論合法與否都將以「全新重建價格補償」,且不因建物屋齡老舊而減價,都以相同等級建築物適用同一標準給予補償,並依遷村當年度的物調指數加計補償金額,不會有所差別。另為鼓勵民眾配合搬遷,於期限內自行拆遷且清運完竣者,也會加計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25%的獎勵金;若為配合市府拆遷則發給建築物主體構造補償費10%獎勵金。
吳文彥指出,近年來物價波動幅度大,建築成本也相對提高。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相較於108年10月遷村基準日,營建物價調整指數至111年12月止,已達約122%。若依110年2月發布的大林蒲遷村安置計畫書(草案)專案標準試算,以鋼筋混凝土構造3至4層樓之第2類建築物為例,1坪全新重建價格補償金額為7萬2645元,加計物調及自行拆遷獎勵金25%後補償金額達1坪11萬零783元,補償金額隨著物調增加,實質提高補償,讓居民可依需求選擇適合的住宅類型。
考量搬遷後民眾蓋新厝或興建透天厝的需求,市府也將媒合優秀建築師的管道與辦法,以滿足民眾建屋的設計需要。如果民眾想選擇居住大樓,可以選擇選購買高市府興建的配售型安置住宅;對於無房地所有權的大林蒲居民或年輕人,高雄市政府也已與中央協力,在既有的250戶出租型安置住宅基礎上,再興建至少500社會住宅,供大林蒲居民優先申請租住。
都發局表示,在畸零地部分,高雄市政府也安排專屬街廓,讓小面積的地主能合併使用,若經由媒合集中配地達到可以建築的單元者,專案更補助45%的集合住宅的規畫設計費用,同時也提供媒合在地優秀建築師進行設計的管道,讓畸零地地主也能安心蓋新房、住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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