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出火」投入1.5億改造 屏東縣府委外經營打造觀光亮點

因地底冒出天然氣形成火焰的屏東縣恆春鎮「出火」景區,5年前劃出國家公園後變「三不管」,旅遊亂象叢生,縣府和國防部完成土地移撥後,投入1.5億元打造地質景觀遊憩公園,今年7月開工,定明年8月完工。
為形塑新興觀光文化旅遊廊帶,打造兼備地質特色與文史魅力的環境體驗品牌,縣府日前舉行營運移轉(OT)案招商說明會,本月將公告上網。
縣府交通旅遊處長黃國維說,屏東縣出火地區營運移轉(OT)案,位於恆春鎮縣道200號旁,非屬國家公園範圍,為非都市土地之一般農業區、山坡地保育區,目前縣府正辦理「出火公園暨生活體驗觀光計畫」工程,預計明年8月完工,場內規畫遊客休憩站、戶外舞台、出火景觀區及停車場與景觀廁所等設施,許可期間15年,可優先訂約5年。
他說,「出火」景區具珍貴獨特的出火地質景觀,也是斯卡羅南岬之盟簽約地,已納入「落山風風景特定區」,周邊鄰近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貓鼻頭公園及南灣遊憩區等多處觀光遊憩據點,饒富觀光休閒資源;且基地南側臨縣道200號,可連接台26線,距恆春市區僅需3分鐘車程,至車城鄉、墾丁也僅需15分鐘車程,交通區位便利,具吸引觀光遊憩人潮優勢。
他說,縣府過去因非土地所有權人,管理缺乏法源依據,停車場有攤商看準商機販賣烤爆米花和煙火,方便遊客帶入火源區烤玉米、玩仙女棒,土地移撥後,管理上依發展觀光條例劃為「觀光地區」並制訂風景區管理辦法,明定遊客禁止進入火源區、放煙火等事項,違者可開罰5000元至10萬元;未來委外經營,估計1年有逾7萬遊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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