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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騎樓條例通過 擺攤不再躲警
高雄市議會近日通過「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讓騎樓管理標準更明確,將騎樓分4類,其中第3類是公告1.5公尺有限度通用,攤商得以名正言順設攤,但必須留通道讓人通行。市議員吳益政說,過去攤商在騎樓擺攤常跑給警察追,終於有規定可依循,也留路給行人使用,減少紛爭是多贏。
工務局表示,「高雄市騎樓管理使用自治條例」以工務局為主管機關,騎樓管理非常複雜,真正執行時還是會回歸到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續仍有諸多挑戰。
條例中將騎樓分為4類,一是公告完全公眾使用型,如SOGO百貨公司前,全為人行通道。二是公告商圈自治條例型,如新崛江,三是公告1.5公尺有限度通用型,四則為未公告型(暫為待定區),未來可視需求、發展變更。
吳益政說,過去把騎樓等同於人行道,用管道路方式管騎樓,遇爭議就用道路處罰條例開單,商家、攤商跑給警察追,也增加對立。吳說,許多騎樓不在商圈內仍有商業行為,這些可用第三類有限度通用型去管,商家有規定可依循,也留路給行人。
市民吳先生在鳳山鬧區經營生活百貨,部分商品層架擺在騎樓展示,他說,有法可依循很好,過去一遇檢舉就要收罰單,「放眼望去哪個騎樓沒做生意?」市民黃小姐認為,有些店家把騎樓塞好塞滿,行人幾乎無法通過,後續要有執法配套、罰則才能發揮管理效果。
工務局表示,市府持續執行騎樓兩邊的順平工程,騎樓若為私有,需取得同意書,依道交條例,騎樓視同道路,即使住戶反對也不能違反通行權,可以執行公權力。現在騎樓管理有自治條例可循,初期將以商圈騎樓為重點。
吳益政說,在法國巴黎,店家將桌椅擺在戶外,遊客偏愛在戶外用餐、看報,成為街景一隅,台灣騎樓管理也要更進步,搭配騎樓整平計畫,讓市容更整齊、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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