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違建未拆還完工出售 議員質疑行政疏失

高雄市議員林于凱接獲陳情,三民區某透天去年施工時,被判定為違建應拆除,但工務局多次派工未拆,經一年違建不但未拆還已完工出售中,市府明顯行政疏失。市府表示,如果確實是待拆除的違建,將在一個月內強制拆除。
林于凱指出,三民區泰安街一棟透天厝去年8月施工被判為違建,工務局從去年9月、10月至今年1月、6月都派工要拆除,但因屋主不在都無法處理。林于凱質疑,市府放讓違建完工,買到違建的民眾權益將受損。
違章處理大隊長蔡政哲表示,將盡速確認此案,如違建屬實會在一個月內強制拆除。林于凱追問,如果民眾購買到此違建,後續損失該如何處理?蔡政哲說,如有買賣,買受人必須概括承受,「不會因為有交易就不拆除」。林于凱說,「這完全不合理,買方為何要那麼倒霉,買方可告政府瀆職。」
林于凱進一步指出,違建除結構安全問題,也易發生鄰房損害爭議,但往往不易求償。因鄰損求償需進行鑑定報告,受損戶要自己出錢鑑定,且要對方屋主同意才能進屋評估,到了法庭也未必會被採認。桃園、台中施工建物如與鄰房有共同壁、地基等,需事先辦理「鄰房現況鑑定」,高雄應比照辦理。費用比事後損壞鑑定便宜,後續也不容易產生爭議。
行國處消費者保護室主任殷茂乾指出,在保障消費者權益部分,一定會提醒消費者掌握事證,如果買方在不知情狀況買到違建,基本上被拆除的損失應該由賣方來負責。
林于凱說,在台南、宜蘭都有屋主因違建,遭到強制執行、事後還被判刑。但三民區透天厝,不但在施工期間造成鄰損,還被工務局發現有違建問題,但從去年8月至今未拆、未停工,「此案到底有什麼壓力和狀況,造成一年來多次派工無法拆除?此案不比自強一路工地塌陷狀況小,後續將衍伸各種問題。」
林于凱也要求政風處應主動了解此案,政風處長林合勝表示,將深入了解此案,為何一直發公文,但後來都沒有執行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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