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市振興消費券上路 有商家不收公所再溝通

屏東市500元振興消費券上月31日起分梯次發放,發放過程順利,但有商店以政府發放3倍券或5倍券時都發生銀行不收汙漬的券,造成商家損失,怕麻煩不願收取;屏東市代表會主席蕭國亮今天在民族夜市旁發起逛夜市、用消費券推廣活動,對民眾反映有商家不收,代理市長程清水強調消費券兌換的方便性,不會因汙漬拒換,會持續與商家溝通。
屏東市公所投入1億500萬元發送市民5張面額100元紙本屏東市振興消費券,主打照顧小攤商,11月16日前設籍就可領取,全市有19萬6155人符合資格,去年12月31日起分梯次發放,限在屏東市使用;1月10日起在市內設12個兌現站,6個設在市場內,6處設各區里辦公室,以強化消費意願,在地百業公司也順勢推出持500券換1000商品券加碼優惠,搶攻這波消費券商機。
屏東市消費券才剛上路,就有市民反映使用時有些商家拒決,公所私下訪查,拒收商店說,政府發放3倍券或5倍券時都發生銀行不汙漬的券,商家乾脆不收,另有店家則反映,因多了道兌換手續嫌麻煩,且占營業總額少,因而拒收省得麻煩;代理市長程清水說,銀行不會拒收汙漬券,應是店家怕麻煩的託詞,經溝通說明兌換的方便性後,多數已能配合。
市代會主席蕭國亮說,代表會支持發放市民消費券,疫情趨緩後刺激消費,活絡經濟,希望振興經濟的力道能擴及市場、夜市及攤販,今天特別選在民族夜市旁發起逛夜市、用消費券推廣活動,並籲請在地店家安心收取,勿辜負公所美意;程清水說,沒有營業登記的攤販也能受益,各項配套都以最簡便、最便利店家方式辦理,兌現採認券不認人,汙損只要認得出,都會從寬處理,1萬元以下直接現場兌領現金,1萬元以上採填單匯款,便利快速。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