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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研擬自治條例 未設管委會大樓朝有罰責方向制定

高雄城中城大火燒出老舊大樓管理問題,除中央修法外,高雄市長陳其邁昨宣示要啟動高雄市自治條例,高市議員陳致中要求一個月內提出,並關心未設管委會大樓沒有罰責問題能否一併改善。法制局長王世芳表示,自治條例已經研擬差不多,趕在這個會期送議會審查;未設管委會的公寓大樓部分,自治條例也會朝有罰責方向制定。
1995年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實施前的許多老舊大樓未設管委會。市長陳其邁昨日表示,對於老舊大樓管理部分,希望中央強制修法成立管委會,市府同步啟動高雄市自治條例的修訂,盼在行政管理上加強力道先行處理,將尋求議會支持加速立法。
高市議會今天進行部門質詢,議員陳致中擔心中央修法緩不濟急,追問高市自治條例時程,以及老舊大樓未設管委會,目前似乎沒有相關罰責,未來自治條例能否制定,必要時採用強制手段如斷水斷電,以達成公共安全與消防安全目標。
法制局長王世芳答詢指出,自治條例的內容已跟工務局討論草擬得差不多,會趕這個會期送案。此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要成立管委會,但這部分沒有罰責,自治條例會朝有罰責方向來草擬,否則沒意義,不過斷水電則是地方權限無法做到,如符合急迫性危險,會採用行政執行法來輔佐。
陳致中表示,救命條例刻不容緩,希望法制局在一個月內提出,補強中央法令不足的漏洞,確保公安與消安,避免悲劇再度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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