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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立竿網漁撈今結束 澎縣府籲3月10日拆除免受罰

澎湖縣海岸潮間帶立竿網年度作業期限,今天截止,澎湖縣政府農漁局表示,設立竿網具的漁民須在3月10日以前拆除網具,否則將派員拆除,除了要收取拆除費用,也將依法裁罰1萬5000元至7萬5000元罰鍰。
立竿網是傳統漁法之一,在潮間帶立起一根根竿子,再利用漲、退潮潮差,引魚群進入網具。由於立竿網影響潮間帶生態及船隻航行安全,澎湖縣制定「潮間帶立竿網具作業規範」,訂每年10月15日至隔年2月28日,是合法作業期,但仍有漁民違反申請設置及逾期未拆規定。
澎湖縣農漁局今天表示,農漁局先前已多次派員到潮間帶,並拆除未申報核准設置的立竿網,今年度立竿網合法漁撈作業期限,也到今天截止,漁民須在3月10日以前拆除立竿網具。
澎湖縣農漁局表示,每年3月11日至10月14日非立竿網作業期間,一經發現違規設置立竿網,將直接拆除,所衍生之拆除費用也將由違規人負擔,如果違反規定,將依漁業法及澎湖縣潮間帶立竿網具作業規範,向違規人裁處1.5萬至7.5萬罰鍰,並收取拆除立竿網所需費用,請漁民遵守規定,以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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