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安南爆炸事故代位求償執行卡關 議員籲比照新竹

台南安南區海佃路空地廢棄物火警爆炸案波及周邊上百戶住宅,市府三天前開說明會表示消防局做為民事訴訟的「選定當事人」,與有意參與的受災戶共同向肇事者求償,但有住戶不滿須繳裁判費;議員昨質詢要求比照新竹氣爆案代位求償方式,並由單一窗口統整需求。
市府法制處回應,已向新竹市政府詢問代位求償的法源依據及執行方式,了解是否能比照辦理,待竹市府回文後立即通知受災戶;環保局表示,現由安南區公所擔任單一窗口受理各項陳情。
市府提供受災戶緊急處理費和慰助金,目前一五○戶申請,其中十二萬元的緊急處理費及慰助金共十一戶、一萬元的每一受損樓層緊急處理費及慰助金共七十二戶、二千元的每一受損樓層緊急處理費及慰助金共六十七戶。
市府五日辦說明會指出,依「民事訴訟法」規定開放有意願的受災戶選定消防局作為訴訟當事人,統一委任律師提起損害賠償訴訟,參與受災戶的委任律師費由消防局全額負擔、裁判費依各受災戶請求的賠償金額比例分擔,房屋損害程度若須專業鑑定,鑑定費由房屋所有權人負擔;部分受災戶當場說希望代位求償。
「該救助的先救助、該負責的就負責」議員陳怡珍質詢說,不少受災戶納悶「為何新竹可以,台南不能?」市府應一周內了解代位求償法源依據、執行方式及實際進度,研議台南是否能比照辦理,並建議對房屋重大受損者先以緊急災難救助經費,或者比照維冠地震專案方式提供必要救助,再依法追償。
市長黃偉哲說,代位求償須找出相對應的法規,但該負責的就應該負責,本周也會針對受損車輛公布慰助金發放措施。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